《常熟理工学院办学纪事(1958-2015)》编写完成

我校友会、档案馆合作历时三年,完成了《常熟理工学院办学纪事(1959-2015)》编写工作,共计30多万字。包括两部分内容:一是“纪事篇”,按照学校历史沿革分成苏州师范专科学校、苏州地区师范学校、苏州师范专科学校、常熟职业大学、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和常熟理工学院六个时期,以编年体为主,适当结合纪事本末的方法,基本上一事一条,并按年月日的顺序排列,体现学校发展基本线索;二是“附编篇”,同样是学校历史沿革的重要组成部分,包括七个专题材料:关于1958年苏州师专创办的基本情况,关于1970年代初文艺连的基本情况,关于常熟电大与我校关系的基本情况,关于常数机械职工大学的基本情况,关于常熟工艺美术职工大学的基本情况,关于1980年代初重建苏州师专的基本情况,关于江苏省人口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。《纪事》的编写力争核实时间、人事等,确保记载准确,减少讹误差错。《纪事》的编写完成,为学校的历史沿革保存了重要资料,也为研究学校发展提供了重要史料。

 

《常熟理工学院办学纪事(1958-2015)》

关于老苏州师专创办的“纪事”摘录

6 苏州地委召开筹建地区高等学校会议,研究决定苏州地区新办若干高等学校,包括新办苏州师范专科学校。

77 苏州师专筹备组向地委上报《苏州师范专科学校筹备工作计划》,包括关于培养目标和学生来源、关于专科设置和课程设置、关于组织机构和人事方面、关于房屋、设备、经费方面共四个部分。

812 苏州专员公署文件《关于公布新办高等学校有关颁发校印的通知》(专文杨[58]字第217号),明确:“为适应工农业生产的发展,加速培养各项人才,专区决定今年创办下列十所高等学校。”苏州师范专科学校为新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。文件明确:颁发各高等学校校印一颗,要求各校启用时将印模呈报专署及抄报有关单位。

815 学校正式启用“苏州师范专科学校”印章。明确“本校校址设于原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校址”,即苏州市盘门新桥巷20号。

818 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发文《关于继续批准新建高等学校及规定新建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通知》(苏教鲍字第18379号),继续批准今年新建高等学校47所。文件附江苏省1958年新建高等学校名单,苏州师范专科学校列入名单。文件明确了苏州师范专科学校的建校基础是新苏师范学校,领导单位是苏州专署。

826 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批复(市建规[58]字第125号),同意学校征用土地两块(约七亩),包括校东北角一块(系葛馥亭所有)和校北一空地(系已故章太炎所有)。

910 学校向苏州地委宣传部请示,要求吴县拨出垦荒土地建立学生生产劳动基地。经地委领导同吴县县委协商后同意学校建立尹山湖农场,初期土地约50亩。

910 从中师升入苏州师专的学生报到,学生按照连、排、班建立组织。下午党委书记张寿作报告,动员参加体力劳动和思想教育运动。学生随即参加大练钢铁运动。

920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要求,填写《高等学校学年初报表》上报,起草《1958年新办高等学校情况调查报告》上报,学校纳入国家高校统计口径。

920 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学生报到。921-23日进行入学教育,接着参加大炼钢铁突击劳动。